什么是个人破产?
破产是针对无力偿还债务的个人所设的法律程序。一个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其财务事务即由受托人(官方接管人,或在某些情况下为私人受托人)接管,由其依法管理资产并监督对债权人的清偿。破产期间会带来一定限制,但它也为失控的局面带来秩序,并给出一条通往最终解除破产的明确路径。
在新加坡,个人一般在 欠债达 15,000 新元以上 15,000 新元 且无力偿还时,可能被宣告破产。对部分人士而言,另有一项重要的替代方案:由官方接管人管理的 债务偿还计划(DRS)。DRS 并非个人可直接申请。它仅在破产申请提交至高等法院后启动;此时若当事人债务总额不超过 150,000 新元,法院可将案件转介官方接管人进行评估。若经评估适合,当事人便可按结构化还款计划清偿债务,从而避免破产。
这项服务 并非是应对沉重债务的唯一答案,也不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对某些人而言,还款计划或协商安排才是更好的选择。何者恰当,取决于具体情况。
这项服务适合哪些人?
个人
正为个人债务所困,希望在局面被他人决定之前,先弄清楚自己的选择。
面临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个人
需要了解这意味着什么,以及是否另有替代方案。
家人或顾问
正在协助他人应对艰难的财务处境。
何时应该寻求意见?
宜早不宜迟。越早看清处境,可选的方案通常越多。若债权人已发出 法定催款通知书或提出破产申请,那便是尽快寻求意见的明确信号,因为这些程序都有关键的时限。
流程如何进行?
1. 了解处境
我们检视债务、资产与收入状况,并向您说明目前的位置。
2. 评估替代方案
我们说明 债务偿还计划 或协商安排等替代方案是否可能适用。
3. 说明路径
若破产确为现实结果,我们会说明其内容、适用的限制,以及解除破产的情形。
4. 后续步骤
我们列出具体可行的步骤与可预期的发展,让您不必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摸索。
破产还是债务偿还计划?
| 债务偿还计划(DRS) | 破产 | |
|---|---|---|
| 可能适合的对象 | ||
| 可能适合的对象 | 债务总额不超过 150,000 新元,且有收入可供偿还 | 债务已无现实可能清偿 |
| 结果 | ||
| 结果 | 按计划结构化还款,避免破产 | 财务事务由受托人管理,直至解除破产 |
| 如何开始 | ||
| 如何开始 | 破产申请提出后,由法院转介官方接管人 | 由法院颁布破产令 |
| 限制 | ||
| 限制 | 较为宽松 | 破产期间适用明确的限制 |
为何选择 DHA+ pac
债务是难以启齿的话题,人们往往因为预期会被评判而拖到太迟。自 1994 年起,DHA+ pac 便在新加坡处理破产事务。我们以审慎低调的态度对待您的处境,并以浅白的语言说明各项选择,协助您看清适合自己的路径,无论是还款计划、破产,还是其他途径。
常见问题
一般而言,个人在 欠债达 15,000 新元以上 且无力偿还时,可能被宣告破产。具体情形至关重要,这也正是及早寻求意见的价值所在。
对部分人士而言,办法是有的。 债务偿还计划 可让债务总额不超过 150,000 新元者按结构化计划还款,从而避免破产。该计划是在破产申请提出后经由法院启动,而非直接申请。协商安排亦有可能。是否适用替代方案,须视个人具体情况而定。
受托人将接管您的财务事务,并在法律设定的范围内为债权人的利益管理您的资产。部分资产享有法定保护。我们可就您的具体情况说明其含义。
不会。破产的设计是一段有明确期限的过程,最终走向解除破产,此后当事人便可重新出发。相关限制仅在破产存续期间适用。
法律依据: IRDA 第 311 条 (破产申请门槛); 新加坡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律政部破产事务局:债务偿还计划简介 与 债务人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