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理

保护陷入困境但仍具价值的企业

司法管理是一项拯救程序。它将陷入困境但仍有存续潜力的公司交由独立司法管理人接管,并置于保护性债务暂缓令之下,让业务获得喘息空间以恢复经营、重整债务,或为债权人争取优于立即清盘的结果。我们依据 IRDA 出任司法管理人。

司法管理
概述

什么是司法管理?

司法管理(JM)是依据 IRDA 第 7 编设立、受法院监督的企业复原程序。持牌破产管理师获委任为司法管理人,自董事会手中接管公司经营。公司处于司法管理期间, 法定债务暂缓令 可阻却大部分针对公司的法律行动与强制执行,使管理人得以在公司不被债权人拆解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司法管理人须致力于实现 三项法定目的 之一:

公司存续

使公司整体或部分业务得以作为持续经营实体继续运作。

债务重组安排获批

促成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和解方案获得批准。

资产变现更优

所得款项高于清盘情形下可达成的水平。

董事会没有被解散,但其权力在程序存续期间移交给司法管理人。若公司恢复正常,控制权将交回董事。

司法管理 并非清算。其目的在于保全价值,而非结束公司。它也并非长期状态;司法管理令有明确期限,仅能经法院批准延长。

哪些人应考虑司法管理?

董事

公司虽陷入困境,但底层业务仍具存续价值,若能取得时间与免受债权人追索的保护,便有希望恢复经营或达成结构化方案。

债权人

认为由独立管理人主持的拯救或更有序的变现,回收金额将高于立即清算。

何时应考虑司法管理?公司如何进入该程序?

当公司 已经或很可能无力偿债且确有实现三项法定目的之一的现实前景时,司法管理便属适当。若业务已无存续价值,也无法取得更好的变现结果,清算才是更诚实的选择。

公司可通过两种途径进入司法管理:

  • 经法院颁令。 由公司(经董事决议)、债权人,或在特定涉及公众利益的情形下由部长 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一经提交,即触发 自动临时债务暂缓令。
  • 庭外程序,经债权人决议。 这是 IRDA 新增的 途径 ,在取得法定多数债权人支持的情况下,公司无需经法院聆讯即可进入司法管理。

    司法管理如何运作?

    1. 评估

    我们检验业务是否确实具备存续价值,以及司法管理能否切实实现其法定目的之一。

    2. 启动与暂缓

    提交司法管理申请(或启动庭外程序)。 债务暂缓令 随之生效,阻却强制执行与大部分法律程序。

    3. 委任

    持牌破产管理师 获委任为司法管理人 并接管公司经营。

    4. 稳定与检视

    管理人稳定营运、保全资产,并全面检视公司处境。在适当情形下,亦可安排 具超优先权的拯救融资 为程序提供资金。

    5. 方案提交

    管理人须于获委任后 90 天内,向债权人提交 方案说明书 ,阐明将如何实现法定目的。

    6. 执行

    在债权人支持下推行方案,内容可能包括债务重组安排、业务出售,或恢复具偿债能力的经营状态。

    7. 终止

    司法管理 在目的达成、确认无法达成,或经法院裁定时终止。控制权交回董事会,或公司转入相应的下一程序。

    司法管理、债务重组安排与清算的比较

    司法管理 债务重组安排 清算
    目的
    目的 由独立管理人主持拯救 与债权人达成具约束力的和解 结束公司
    公司由谁执掌
    公司由谁执掌 司法管理人 现有管理层 清算人
    免受债权人追索
    免受债权人追索 是,法定债务暂缓令 是,于取得暂缓令的情况下 不适用
    典型结果
    典型结果 恢复经营或提高变现所得 债务获重整,业务持续经营 资产变现,公司解散
    适用情形
    适用情形 核心业务仍具存续价值,需要喘息空间 债权人愿意接受结构化方案 已无存续前景

    为何选择 DHA+ pac

    在压力下,要拯救工作得考验个人判断力:如何快速读懂一门生意、稳住债权人,并对可实现的目标保持诚实。自 1994 年起,DHA+ pac 便活跃于新加坡破产管理与企业重整领域,我们的持牌破产管理师以这样的专业纪律对待每一项委任。司法管理是否适合您的情况,抑或另有更合适的路径,我们都会坦白相告。

    常见问题

    司法管理的 债务暂缓令 可在公司受管理期间阻却大部分法律程序、强制执行行动及债权人的自力救济。部分事项不在此列,有担保债权人亦保留特定权利,因此这项保护范围广泛,但并非绝对。

    董事会不会被解散,但在司法管理生效期间,其权力移交司法管理人。若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职责将交回董事。

    除法院另有指定外,司法管理令依 IRDA 规定为期 180 天,且仅能经向法院申请再延长六(6)个月。司法管理属于临时性、以目的为导向的程序,并非无限期状态。

    可能。若法定目的无法实现,公司可转入清算。司法管理并不排除这一结果,而是先给予业务一次真正的机会。

    法律依据: IRDA 第 89 条 (司法管理之目的)、 第 90 条 (向法院申请)、 第 91 条 (司法管理令)、 第 94 条 (经债权人决议进入司法管理)、 第 95 条 与 第 96 条 (债务暂缓令)、 第 101 条 (拯救融资)、 第 107 条 (方案说明书)。

    不确定从何着手?

    若贵公司正承受压力,但底层业务仍具价值,司法管理或可为其争取恢复所需的时间与保护。

    欢迎预约保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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